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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該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6年是國家安全法頒布施行11周年,4月15日將迎來第十一個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是“統籌發展和安全,護航‘十五五’新征程”。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進一步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推動國家安全事業不斷向前發展。下面我們一起學習相關知識吧! 什么是國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明確指出: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領域? 國家安全涉及的16個重點領域包括: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生物安全、網絡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等。 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有哪些?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文旅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 從文化遺產的守護到文旅市場的規范,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到行業安全生產的堅守,文旅安全的每一環,都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 排查文化場館安全隱患,守護公共空間平安; ? 嚴防盜版文物、非法文化傳播,筑牢文化安全屏障; ? 規范文旅市場經營秩序,防范行業各類風險; ? 強化景區場館安全管理,保障群眾出行游玩安全。 這些看似日常的工作,都是我們守護國家安全的具體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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